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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利好政策,广州产权公寓取消限购 330新政前出让土地,广州公寓可卖个人。
来源: | 作者:pro7f7f2d | 发布时间: 2018-12-20 | 247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重大利好!广州公寓可卖个人!


2月19日晚间,广州市住建委发布《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》解读(点击查看官方信息来源

《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》(穗建房产〔2018〕2430号)执行内容如下

  一、2017年3月30日(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》,穗府办函〔2017〕65号发布之日)后土地出让成交的(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、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)房地产项目,其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。

  二、2017年3月30日前(含当日)土地出让成交的(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、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)房地产项目,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,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。

  三、2018年12月19日24: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,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,按原政策执行。2018年12月19日24: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,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,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(含定金、首付款或部分房款)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,仍按原政策执行。

  下一步,市区住建部门将联合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监管,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,为保持市场平稳运行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条件。